Skip to content

中国(北京、上海、香港)

本所深耕中国市场三十余载。1993年正式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成为首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在中国配备了资深业务团队,并且可就澳大利亚法、香港法、英国法、法国法和美国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中国法律相关服务由Allen & Overy LLP联营伙伴上海朗悦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所通过设立在北京、上海和香港的三个战略核心城市的办公室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协助客户处理有关各类中国境内和跨境项目,以及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交易和争议问题。本所中国业务团队涵盖多个执业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并购和私募股权、股权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银行和金融、反垄断/竞争、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监管等领域,涉及行业包括能源和自然资源、金融机构、工业和制造业、基础设施和运输、生命科学、房地产、零售和消费品以及科技、媒体和电信等。

本所中国业务团队成员大多精通英文和中文普通话,对本所客户可能在中国遇到的各类实践和法律问题均有着深刻见解和丰富经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所在处理跨境项目和跨司法辖区交易方面享有声誉,擅长协调全球多个办公室对交易进行无缝管理,同时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

本所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财政部)60亿美元主权债券发行。该项目是中国有史以来发行的最大一笔美元债,也是迄今为止亚洲主权国家根据Reg S发行的最大规模债券。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中国财政部40亿欧元主权债券发行。这是中国近15年来首次发行欧元债。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中国财政部30亿美元主权债券发行。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中国财政部20亿美元主权债券发行。这是中国财政部自2004年来首次发行外币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其在香港发行50亿元人民币(7.75亿美元)离岸债券。这是深圳市政府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也是内地地方政府在香港首次发行离岸人民币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

  • 代表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其首次发行50亿元人民币(6.95亿美元)多年期离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协助其发行首批港元代币化*绿色债券。此次发行也是全球首批政府发行的代币化绿色债券,并且是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发行的现金代币(对金管局享有法定货币债权)首次应用于资本市场交易的结算和支付。

*绿色债券的实益权益在发行日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数字资产平台上的证券代币账户中记录。

  • 参与在其1000亿港元绿色债券计划下发行10亿美元绿色债券,为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发行的绿色债券。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 协助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中国银行参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再挂钩债券。这是全球首笔可持续发展再挂钩债券发行项目。
  • 协助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中国银行在其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的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分级多币种38亿美元等值债券。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 协助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行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发行61.6亿美元无固定期限其他一级资本债券。
  • 协助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孟加拉国达卡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融资。该项目是孟加拉国的公私合作(PPP)项目制度可行性缺口补助(VGF)方面的里程碑,并被当地法律顾问认为是第一个进入市场的VGF交易。该笔贷款由中国信保承保。发起人为Italian-Thai Development Public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Sinohydro Corporation Limited)和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China Shandong Economic & Technical Cooperation Group Ltd.)。该交易荣获2021年《财资》杂志(The Asset )Triple A基础设施大奖:孟加拉国:年度交通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 协助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总金额高达24亿美元的多币种、多批次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主题债券。
蚂蚁集团

蚂蚁集团

  • 成功将一笔65亿美元银团贷款升级改造为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为蚂蚁集团的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其也是中国互联网企业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该笔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是2022年亚太地区同类贷款中规模最大的一笔。
中国三峡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三峡南亚公司)

中国三峡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三峡南亚公司)

  • 与另外两家中国少数股权投资方组成联合体,收购Alcazar Energy Partners 100%股权,Alcazar拥有中东和北非地区太阳能和风能资产。该交易荣获2022年《中国法律商务》年度杰出交易大奖:对外投资。
中国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

  • 协助其收购印尼金光PMU公司75%股权。PMU公司拥有印尼三座装机容量总计600MW的独立燃煤电厂。
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协助其通过协议安排以17.9亿澳元出售在AusNet的19.9%权益。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机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机公司

  • 协助作为项目发起人的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机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项目融资用于匈牙利考波什堡100MW太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维护及运营。该项目是匈牙利乃至中东欧地区最大的光伏电站之一。
马士基

马士基

  • 协助马士基以36亿美元收购利丰物流。该交易荣获2022年《亚洲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大奖颁发的“年度并购交易”。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协助其从绿叶制药集团分拆及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多家全球性投资银行

多家全球性投资银行

  • 协助其作为承销商和联席保荐人参与金力永磁的全球发行和在香港交易所主板的H股上市项目。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协助其作为独家全球协调人和独家账簿管理人参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交易所上市项目。
某国际投资银行

某国际投资银行

  • 协助其处理因中国某科技公司在美国上市而引起的一起敏感调查。服务内容包括在应对美国政府调查时遵守亚太地区新推出的数据法和国家安全法。
日产公司

日产公司

  • 协助其根据2011年日本和印度签订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印度共和国提出投资条约索赔,以及协助其处理与泰米尔纳德邦政府拖欠日产公司的部分投资激励相关的法院诉讼。
宝马公司

宝马公司

  • 协助其以30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宝马与华晨中国汽车成立的客车合资公司的控股权。服务内容包括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的续期,以及宝马将其在华晨宝马的持股从50%增持至75%。华晨宝马成为中国首家外资控股的乘用车原始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内燃机车)。
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

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

  • 代表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香港上市公司)向会德丰集团(香港上市地产集团)出售市值约8.85亿美元的启德区房地产发展项目。

我们的办公室

北京
香港
上海

新闻联络

Grace Zhang
Grace Zhang

Senior Comms & Marketing Manager, APAC

香港

查阅更多/查阅简介
香港